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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協議書篇一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fā)展,實現資源共享、優(yōu)勢互補,同時為共同的客戶提供最卓越的服務,實現共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服務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全面、認真的履行本合作協議的內容;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雙方的信譽、品牌和利益。
第二條 合作范圍
(一)保險事故車輛配件的報價及車輛的修理服務;
(二)保險車輛的救援及維修保養(yǎng)優(yōu)惠服務;
(三)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wěn)定的宣傳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雙方共同發(fā)展的合作。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險事故車輛維修
1、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配件價格和汽車構造方面有異議的地方應向乙方進行咨詢;
7、 甲方定損員不得強行乙方維修無法修復的零配件,以影響雙方的合作;
委托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的部分除外;
理賠手續(xù)快速理賠;
(二)技術培訓方面
(三)救援服務方面
甲方的保險車輛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應給予救援支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配件價格方面
1、乙方應指定一名技術人員對甲方咨詢的配件價格信息及汽車構造給予解答;
2、乙方為甲方所報的配件價格為汽車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格,不得虛報,以影響甲乙雙方真誠的合作,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和社會的監(jiān)督,對由于虛報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連續(xù)出現兩次,終止合作。
(二)事故車定損方面
3、乙方應在甲方對事故車輛損失確定以后再給予維修,不得現行維修;乙方應遵循雙方協商的相關車輛的工時費、配件價格,價格確定后乙方在執(zhí)行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應制定人員處理保險事故車輛業(yè)務,接受甲方組織的培訓,向客戶宣傳保險常識;
(三)、修理質量
4、對于乙方提供建議而甲方未予采納的協商維修項目,乙方有權保留意見,不予承擔因性能或外觀產生的質量責任和因客戶不滿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修理價格
3、甲方的查看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車輛事故時,應優(yōu)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如有客戶提出到乙方進行維修,而甲方相關人員利用推諉、勸誡、阻撓等手段設置障礙的,則該次事故維修的配件價格與工時費不予優(yōu)惠,且配件價格按照廠家全國統一銷售價上升10%。
(五)救援服務方面
2、甲方所承保德車輛由于非保險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電池耗盡,輪胎爆裂、氣壓不足等情況,需要乙方提供緊急救援時,乙方應提供優(yōu)質的救援服務并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的費用標準向車主收取材料成本費和工時。
(六)其它服務方面
經甲乙雙方同意,為客戶提供保險事故車輛掛牌、車輛年審、免費洗車、平時維修保養(yǎng)優(yōu)惠等其他服務。
第五條 維修期限
修復工期由乙方與被保險人協商擬定,乙方應在擬定的工期內按時修復被保險車輛,對于在維修期限內沒有按時完成維修的`事故車輛,乙方要承擔被保險人要求的合理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商業(yè)秘密
甲乙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商業(yè)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外提供有關雙方合作的具體資料以及甲方對乙方的事故車輛維修理賠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發(fā)現將把對方作為不誠信的單位給予終止合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有效期
(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三) 甲方查勘定損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價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甲方查勘定損人員有價票、券、禮物、禮品、紀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經查出核實,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
第九條 合作管理
(一) 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跟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甲、乙雙方應經常進行聯系和溝通;保證各項合作順利開展;
(三)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篇二
根據國家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規(guī)范》(建設部公告第119號)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xx]206號)的有關規(guī)定,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是工程總造價的組成部分,是建設施工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等專項資金,因此為加強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行業(yè)管理,按照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現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設單位(乙方)關于繳納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簽訂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總額。乙方建設項目的工程總造價(中標價):_________元,按規(guī)定應向甲方繳交勞動保險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
安裝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
二、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時間。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設項目,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計算繳交勞動保險金,第一期與第二期間隔6個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
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本協議必須用本單位開戶銀行轉賬支票向甲方預繳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該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yè)按規(guī)定到甲方辦理手續(xù)領取該項目勞動保險金。
四、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結算。建設項目竣工并經有關機構審定工程結算款后,必須到甲方辦理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則需施工企業(yè)退回相應款項后才能辦理)。乙方在工程總造價中向施工企業(yè)扣除已向甲方繳交的勞動保險金。
五、乙方違約(逾期、漏報、少報),除應及時補繳勞動保險金金額外,另每日按補繳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結算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篇三
乙方: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現乙方由于個人原因委托甲方為其代繳社會保險,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1、乙方全額承擔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公司和個人費用。
6、甲方與乙方僅為代繳社會保險費用關系,雙方無任何勞動關系,如發(fā)生任何勞動糾紛與甲方無關,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自行處理個人人事檔案存放與甲方無關;
9、乙方除社保事項外不得蓋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10、甲方僅負責乙放社會保險事項,乙方個人所得稅自行解決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11、其他事項:;
12、本協議周期自簽訂日期起有效期為一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單方終止協議,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乙方:
法人: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保險協議書篇四
地址:濮陽市經開大道體育場北側
乙方:濮陽市中意汽修廠
地址:濮陽市京開路與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fā)展,實現資源共享、優(yōu)勢互補,同時為共同的客戶提供最卓越的服務,實現共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確定乙方為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服務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全面、認真的履行本合作協議的內容;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雙方的信譽、品牌和利益。
第二條 合作范圍
(一)保險事故車輛配件的報價及車輛的修理服務;
(二)保險車輛的救援及維修保養(yǎng)優(yōu)惠服務;
(三)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wěn)定的宣傳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雙方共同發(fā)展的合作。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險事故車輛維修
1、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配件價格和汽車構造方面有異議的地方應向乙方進行咨詢;
7、 甲方定損員不得強行乙方維修無法修復的零配件,以影響雙方的合作;
委托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的部分除外;
理賠手續(xù)快速理賠;
(二)技術培訓方面
(三)救援服務方面
甲方的保險車輛出事故后,需要救援的,乙方應給予救援支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配件價格方面
1、乙方應指定一名技術人員對甲方咨詢的配件價格信息及汽車構造給予解答;
2、乙方為甲方所報的配件價格為汽車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格,不得虛報,以影響甲乙雙方真誠的合作,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和社會的監(jiān)督,對由于虛報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連續(xù)出現兩次,終止合作。
(二)事故車定損方面
3、乙方應在甲方對事故車輛損失確定以后再給予維修,不得現行維修;乙方應遵循雙方協商的相關車輛的工時費、配件價格,價格確定后乙方在執(zhí)行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應制定人員處理保險事故車輛業(yè)務,接受甲方組織的培訓,向客戶宣傳保險常識;
(三)、修理質量
4、對于乙方提供建議而甲方未予采納的協商維修項目,乙方有權保留意見,不予承擔因性能或外觀產生的質量責任和因客戶不滿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修理價格
3、甲方的查看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車輛事故時,應優(yōu)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如有客戶提出到乙方進行維修,而甲方相關人員利用推諉、勸誡、阻撓等手段設置障礙的,則該次事故維修的配件價格與工時費不予優(yōu)惠,且配件價格按照廠家全國統一銷售價上升10%。
(五)救援服務方面
2、甲方所承保德車輛由于非保險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電池耗盡,輪胎爆裂、氣壓不足等情況,需要乙方提供緊急救援時,乙方應提供優(yōu)質的救援服務并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的費用標準向車主收取材料成本費和工時。
(六)其它服務方面
經甲乙雙方同意,為客戶提供保險事故車輛掛牌、車輛年審、免費洗車、平時維修保養(yǎng)優(yōu)惠等其他服務。
第五條 維修期限
修復工期由乙方與被保險人協商擬定,乙方應在擬定的工期內按時修復被保險車輛,對于在維修期限內沒有按時完成維修的事故車輛,乙方要承擔被保險人要求的合理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商業(yè)秘密
甲乙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商業(yè)秘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外提供有關雙方合作的具體資料以及甲方對乙方的事故車輛維修理賠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發(fā)現將把對方作為不誠信的單位給予終止合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有效期
(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三) 甲方查勘定損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價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甲方查勘定損人員有價票、券、禮物、禮品、紀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經查出核實,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
第九條 合作管理
(一) 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跟蹤;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甲、乙雙方應經常進行聯系和溝通;保證各項合作順利開展;
(三)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章后生效。
(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篇五
協議編號:
甲方:深圳市幸福運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現將車牌為的自有營運車輛加盟于甲方,由甲方代為經營管理。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成本費用人民幣元整。每月的營運總產值按協議分配,其中甲方占,剩余部分由甲方依相關協議分配給乙方及駕駛員。
2、甲方負責對運輸營運收入即營運產值進行財務核算,在按規(guī)定扣繳各種開支之后,于第三個月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3、甲方為乙方代辦該車輛進行集裝箱運輸所需的各種證件及海關司機本,費用由乙方全額支付。但乙方應自行為該車輛及時購買公路規(guī)費及車輛保險。
4、甲方負責該車輛營運的業(yè)務承攬,并全權對該車輛依公司管理規(guī)定進行統一管理、調度。
5、該車輛駕駛員由甲方負責與其簽訂相關承包協議,并負責該駕駛員的業(yè)務指導及培訓。甲方與駕駛員之間的具體權利義務依其兩方自主簽訂的承包協議確定。
6、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因營運需要的各種事務,不得推諉。
7、在出現交通事故需承擔賠償責任時,在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后,駕駛員所仍無法承擔的那部分賠償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及時購買車輛保險,而不能得以保險賠償時,則此部分的賠償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于駕駛員的任何人身損害,需賠償時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協議期內,為保證甲方的正常營運,乙方欲將該車輛出售、轉讓時,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轉讓、出售該車輛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9、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輛予以抵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爭議由協議簽定地深圳市人民法院管轄。
11.除因有協議終止的事由出現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長期有效。
12、本協議附乙方擔保書一份。
乙方: 甲方: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擔保人聲明
本人愿意為乙方簽訂的以上協議作為擔保人,監(jiān)督乙方能遵守協議、合法經營,并愿承擔乙方因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決不推諉。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名:
保險協議書篇六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2月26日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20xx-20xx年度天津市行政事業(yè)單位車輛保險供應商資格項目(項目編號:tgpc-20xx-d-0080)的成交結果和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投保的天津市行政事業(yè)單位機動車輛保險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定義
本合同條款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一)使用單位:市級各行政事業(yè)單位。
(二)參保車輛:市級各行政事業(yè)單位機動車輛。
(三)服務:系指乙方根據合同規(guī)定須向甲方和使用單位提供的保險服務。
二、保險標的
(一)甲方將對使用單位參保車輛向乙方投保。
(二)保險公司最終承保數量以使用單位向乙方實際投保數量為準。
(三)乙方作為承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相關文件承保并及時為甲方和使用單位出具車輛保險單。
三、保險險種
基本險險種:
(一)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二)車輛損失險。
(三)第三者責任險。
四、保險費用標準
(一)基本險保費標準:按照磋商承諾執(zhí)行(見附件2)。
(二)市級各行政事業(yè)單位所有的機動車輛跟標險種,享受相同優(yōu)惠和服務。
(三)各區(qū)縣行政事業(yè)單位跟標的機動車輛,享受相同優(yōu)惠和服務,并由各區(qū)縣財政局簽訂合同。
五、投保方式
(一)基本險保險金額確定方式如下:
1.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
2.車輛損失險:按新車購置價足額投保。
3.第三者責任險:按照5萬元限額投保。
(二)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其他附加險種,乙方應同時辦理,并享受同等優(yōu)惠率。
(三)乙方承諾天津市現有的所有營業(yè)網點及合同有效期內增設的網點均接受本項目相關業(yè)務的承保、理賠服務(見附件3)。
(四)當國家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調整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及調整系數時,乙方應將調整依據和方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后執(zhí)行。
六、保費支付方式:
(一)參保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使用單位自行支付。
(二)乙方承諾于合同有效期內承擔使用單位投保的全部機動車輛基本險及增加險種的保險責任。
1)。
(四)結算幣種。保費和各險種的賠款均以人民幣進行結算。
七、質量保證
(一)乙方承諾除全國統一的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外,為本項目設立專門的服務熱線(見附件4)。
(二)乙方應保證服務質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和種類。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乙方提供的保險服務實行檢查或抽查。
(三)乙方在收到使用單位或甲方關于質疑服務質量問題的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應迅速查處并答復。
(四)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個工作日后沒有彌補缺陷,使用單位或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保證使用單位獲得優(yōu)先服務的權利,根據使用單位的通知及時提供承保、理賠服務。
八、基本服務承諾
(一)后期執(zhí)行信息反饋要求
1. 按照天津市財政局和使用單位要求提供投保車輛、新購車輛相關保險手續(xù)、出險車輛、理賠項目及維修費用等方面的信息。
2. 情況報告要求
保險公司須每季度和每年度向天津市(區(qū)縣)財政部門報送《行政事業(yè)單位機動車輛統一保險情況分析報告》。
主要內容包括:
(1)使用單位參保車輛的承保、理賠、統計及分析情況等。
(2)機動車輛變更情況,包括新購、調撥、報廢、丟失等。
(3)根據統計信息及業(yè)務開展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包括保險公司項目管理和服務方面工作、使用單位車輛管理方面工作及天津市(區(qū)縣)財政部門協調方面工作等。
(4)報送時間為每季度末5日和每年度末15日內。
(二)承保服務承諾:
1. 承保基本服務承諾
(1)保險公司與使用單位協商確定具體負責部門、負責人及服務專員,負責使用單位投保車輛全部承保、理賠服務,并提供上門服務。如上述部門或人員有變動,保險公司于3個工作日前通知使用單位。
(2)保險公司不得拒絕使用單位的投保需求及續(xù)保的需求。
(3)保險公司主動做好承保服務,并積極配合使用單位,確保車輛正常使用。
(4)根據使用單位實際情況和需求為用戶設計最佳投保方案。
(5)使用單位車輛保險到期20日前,主動聯系續(xù)保事宜,服務專員于保險到期10日前辦妥相關手續(xù)。
(6)新增的車輛,若使用單位有需求,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辦理車輛上牌、過戶、轉籍等手續(xù),并及時將相關保險手續(xù)送達使用單位。
(7)按照使用單位車輛變更通知(如過戶、調撥、報廢等),服務專員應主動協助使用單位填寫批改申請表,在得到使用單位確認批改后,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保險單等工作并及時送達使用單位,保費余額退回使用單位。
(8)負責協調各單位與原保險公司中止已簽訂的保險合同,并足額收回應退保費。
(9)安全及保障服務。
2. 承保其他服務,在不違反《保險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根據各自經營特點提供優(yōu)于或多于上述承?;痉盏钠渌眨ㄒ姼郊?)。
(三)理賠服務承諾
1. 理賠基本服務承諾
(1)理賠指導
為向車主提供防災防損建議的重要依據。
(2)快速查勘定損
車輛出險后,出險車輛可在第一時間內與服務專員進行聯系,也可撥打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或本項目服務專線報案。查勘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與使用單位配合制定應急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3)承修質量保證
車輛出險后,保險公司提供不同車型的合作4s店,保證出險車輛及時、高質量的得到修復。除此以外,使用單位可自選資質合格的二類以上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修理受損車輛。保險公司與政府采購定點修理廠及專修廠密切合作并簽定合作協議,并將其納入項目服務小組的理賠結算體系。
(4)理賠服務時限
a.現場查勘時限
接到報案后,如天津市(區(qū)縣)財政部門要求或保險公司認為需要現場查勘,應立即指派服務專員及專門人員出現場,市內應在40分鐘之內,郊區(qū)縣應在90分鐘之內到達事故現場,外地出險,保險公司查勘調度應在半小時之內與當地系統內公司取得聯系,并督促到達事故現場查勘。
b.賠付時限
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單證后,保險公司按下列時限支付賠款:
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賠案,在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索賠材料齊全有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
(5)對于小額一般事故的處理簡化手續(xù),為本項目設立理賠綠色通道,使賠案在各理賠環(huán)節(jié)均得到優(yōu)先處理。
保險協議書篇七
本保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本公司按承保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車輛損失險
第一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火災、爆炸;
(3)全車失竊(包括掛車單獨失竊)在3個月以上;
(4)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第二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由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三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戰(zhàn)爭、軍事沖突或暴亂;
(2)酒后開車、無有效駕駛證、人工直接供油;
(3)受本車所載貨物撞擊;
(4)兩輪及輕便摩托車失竊及停放期間翻倒;
(5)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第四條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不負責
(1)自然磨損、朽蝕、輪胎自身爆裂或車輛自身故障;
(2)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必要修理,致使損失擴大部分;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公有車輛的保險金額,可以按重置價值確定,也可以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
私有或個人承包車輛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和本公司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投保時的實際價值。
第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要求調整保險金額,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
第七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損壞后,應當盡量修復,被保險人修理前應當會同本司檢驗受損車輛,明確修理項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費用,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費用。
(2)部分損失投保時按重量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車輛,按實際修理費用賠償;投保時保險金額低于重置價值的車輛,按保險金額與出險當時的重置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上列車輛損失賠償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如果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九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條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被保險人依法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本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給予補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1)被保險人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2)私有車輛的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以及他們所有或代管的財產;
(3)本車的駕駛人員;
(4)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
(5)拖帶的未保險車輛或其他拖帶物造成的損失;
(6)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引起停電、停水、停氣、停產、停業(yè)或停駛造成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第十二條本公司對下列各項概不負責
(1)酒后開車或無有效駕駛證;
(2)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十三條保險車輛軌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guī)定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賠償。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賠償金額,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
本部賠償后,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變或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第十四條本公司賠償后,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滿。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車輛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并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使保險車輛保持正常技術狀態(tài)。
第十七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或變更用途,被保險人應當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請辦理批改。
被保險人不得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非法轉賣、轉讓保險車輛。
第十八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采取合同的保護、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規(guī)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無賠款優(yōu)待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及其駕駛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險車輛在一年保險期間內無賠款,續(xù)保時可享受無賠款優(yōu)待,優(yōu)待金額為上年度應交保險費的10%,不續(xù)保者不給。被保險人投保車輛不止一輛的,無賠款優(yōu)待分別按輛計算。
索賠事宜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單據。本公司應當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提供的各種單證必須真實可靠。被保險人如果有涂改、偽造單證或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第二十三條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并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3個月內不提交本條款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自本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賠款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保險車輛必須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和牌號,并經檢驗合格,否則本保險單無效。
第二十六條本條款中的重置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新車購置價。
本條款中的實際價值是指保險合同簽訂地的該車市價。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保險協議書篇八
乙方: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失業(yè)保險規(guī)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38號)規(guī)定,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方同意按月(一年)以支票或現金方式,收繳失業(yè)保險費。協議雙方須嚴格按本協議規(guī)定執(zhí)行。
2、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失業(yè)保險費全額上繳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4、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執(zhí)行。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腦序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篇九
乙方:________河醫(yī)院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傷者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維護傷者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車傷保險的服務管理,根據《交通保險條例》等一些有關規(guī)定,甲方確定乙方為________縣宏運車傷保險定點醫(yī)院,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教育傷者和醫(y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車傷保險的各項規(guī)定,甲乙雙方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對方工作人員的違規(guī)行為,甲方負責對乙方車傷保險醫(yī)療服務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 乙方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協議為傷者提供醫(y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zhí)行車傷保險政策法規(guī)的相應管理辦法,為傷者的治療和康復提供方便。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與車傷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閱傷患者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支持配合。
第三條 甲方尖及時向乙方告知車傷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的變化等情況,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本單位門前設置“________縣車傷保險定點醫(yī)院”牌,并為車傷保險提供就醫(yī)咨詢服務。
第四條 傷者住院,需墊付一定的醫(yī)療費用,醫(yī)療費用超過壹萬元以上,由乙方負責墊支,甲方根據醫(yī)療費用發(fā)票審核后予以支付,乙方應認真審核受傷人員身份(保險手冊與身份證原件),對未認真審核,導致非參保人員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條 乙方要嚴格按照《________省醫(y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guī)范及相應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及時提供傷者醫(yī)療費用結算清單和住院日費用清單,接受病員監(jiān)督。
第六條 傷者在乙方應診和住院時,乙方應書寫規(guī)范的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字跡清楚,記錄詳細,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所發(fā)生的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七條 乙方因限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對傷者進行救治的,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轉診轉院手續(xù)。
第八條 乙方應及時對符合出院條件的傷者辦理出院手續(xù),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yī)療費用由乙方自負,傷者拒絕出院的,乙方應自通知出院之日起,停止記賬,按非車傷參保病人處理,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乙方在收治傷者后應及時告知傷者方到宏運公司開具“車作就醫(yī)通知書”,如無就醫(yī)通知書,傷者在乙方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由傷者自付,醫(yī)院向傷者方收取。
第十條 乙方24小時為甲方提供醫(yī)療救護服務。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因工作失誤或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并造成嚴重后果的,雙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協議執(zhí)行過程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在此期間,雙方應該繼續(xù)履行此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本協議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形成補充協議,效力與本協議相同。協議期滿前1日內,雙方可以續(xù)簽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