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勞動法如何規(guī)定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什么范本一
除了法定最低帶薪假,用人單位在里往往還給出額外的福利帶薪假。德國服務行業(yè)工會的一項最新調查表示,德國各行業(yè)員工年假平均高達29天。
《休假法》里還有一條特殊規(guī)定,即每年至少有一次休假,其長度不得少于12個連續(xù)工作日。
該項規(guī)定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出現(xiàn)員工每周休假1至2天的情況妨礙用人單位日常工作運行。
因此度假對許多德國人來說都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時光,大多早在年初就已經精心策劃。
75%的德國人每年至少出門旅游一次
旅程平均天數(shù):13天
職員每年有26至30天假期
62%的人們希望在假期中得到休息,25%的人希望有所體驗
三分之一的德國度假客呆在自己國家
最喜愛的歐洲旅游目的地:西班牙、意大利、奧地利、土耳其
最喜愛的海外旅游目的地:美國、加拿大、泰國
德國人乘坐郵輪人次全球最多
交通工具:小轎車47%,飛機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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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及《員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一、年休假條件及待遇
1、員工在本單位工作轉正后連續(xù)工作滿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和福利(含獎金)
第二、年休假天數(shù)的確定
1、員工在公司轉正后滿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員工累計工作滿1至3年的,年休假記為3天;已滿4至6年的,年休假記為5天;;已滿7至2019年的,年休假記為7天;已滿2019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過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職并符合轉正后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實行期間,年休假計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開始計算。
3、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假、產假等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員工有如下情形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或請事假累計1個月以上。
第四、員工于當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年休假按以下辦法確定
1、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因個人原因不愿續(xù)訂,且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19年的員工,當年工作時間不滿10個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期滿雙方不愿續(xù)訂的,年休假天數(shù)按“當年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除以12個月乘以當年工作月數(shù)”來確定。
第五、休假原則
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工作情況對員工年休假進行統(tǒng)籌安排,在不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盡量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員工年休假的,經過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個月內安排,行政部備檔。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經過部門經理、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
4、員工所請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數(shù)。
5、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原則上不增加人員編制,由各部門自行解決員工休假而產生的頂崗問題。
6、離職再入職員工按照新入職員工標準享受年休假。
第六、員工休年休假的審批程序
1、員工年休假必須有年休假條,員工年休假的必須提前所在部門主管提交申請,經行政部審核及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
2、超過2天以上須經所在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到行政部備檔方可年休假。員工請年休假需按以下規(guī)定提交書面申請。(附表)
3、在同一時間段每個部門請年休假不能超過1人(市場部以各店面為單位),若有特殊情況需申請,應提前向行政部報備,經審核通過方可按照年休假計算。
第七、員工應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標準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員工年休假的,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可累計到次年前三個月內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員工當年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員工因個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動放棄年休假,工資報酬為0。
第八、年休假考勤報告制度
1、各部門要加強年休假管理,嚴格考核制度。
2、各部門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員工當月的年休假記錄,每季度向主管領導報告本部門年休假情況并報行政部備案。
第九、其他規(guī)定
1“累計時間”指的是員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齡,工齡按個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檔案記錄為準。
2、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xiàn)本制度第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員工在下一年離職的,將按照員工離職當年事假處理。
第十、本制度不詳盡的地方由公司行政部作出解釋和補充;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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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員工除了每年規(guī)定的法定假期、數(shù)十天的帶薪休假,還有最長三年的產假等等。讓我們來看看這些假期具體如何。
法定假期
德國是受影響很大的國家,許多節(jié)日都與宗教歷史有關。除了全國規(guī)定的法定假期,各聯(lián)邦州也有不同的假期。每年德國共有45個節(jié)日,其中12個為全國法定假期,其余的就是各聯(lián)邦州單獨的福利了。
帶薪休假
1963年,德國政府就頒布了《聯(lián)邦休假法》。其中規(guī)定,休假是每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上至國家元首,下至販夫走卒都有權享受。德國員工的具體假期和各自的工作性質有關,一般至少會有20天到31天。
德國政府一向鼓勵人們帶薪休假,對于自動放棄休假的員工不會給予表揚,更不會給予經濟補償。擁有法律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行,帶薪休假制度在德國已深入人心。
生育假/育兒假
準確的說,德國的產假分為女性個人享受的生育假(Mutterschutz),以及父母雙方都可以享受的育兒假(Elternzeit)兩部分。
法定生育假為14周,分為分娩前6周和分娩后8周。如果發(fā)生早產或多胞胎情況,分娩后的產假則自動延長至12周。
而最長可休3年的育兒假是父母共同的福利。因為德國人認為,兒童出生的前3年最需要父母的陪伴,所以父母雙方都可以停薪留職,且無須擔心失去工作。
在此期間,父母可以向政府申請育兒假補貼。標準為月收入的65%,最多可領取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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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德國人的帶薪休假,印象君不禁有點嫉妒,時間長就能靈活選擇目的地,飛個遠途不在話下,到周邊國家更是如同串門一樣輕松。躺在沙灘上翻來覆去地曬;找個人少的森林沒日沒夜地走;尋個博物館鉆進去就不出來;找個投脾氣的酒吧一泡就是一宿,哈哈,你懂得,這是印象君管用的夸張手法,但是有時間就是可以任性一把。
德語中“度假”所對應的單詞是“Urlaub”,這一單詞源于“erlauben”,譯為允許。大約100年前,與現(xiàn)在一樣,雇員想休息,需要向雇主請示,但當時大部分人都沒有享受休假的權利。休假是一種極其特殊的例外情況,比如用于獎勵工作極為出色的員工。但近100年來,休假制度和人們對于休假的理解已經徹底改變了。
孩子們錯峰放假
夏季是德國人集中休假的時間,很多家長選擇在夏季休假也是為了陪伴放暑假的孩子。熱衷于全家自駕游的他們讓高速公路上的車流量也隨之暴漲。為了能讓大家都順利出行,德國各州協(xié)調一致,學生們錯峰放假。
這不,今年柏林和勃蘭登堡州最早放假,6.20-8.2/3,而巴伐利亞州和巴登符騰堡州的孩子們又眼巴巴地盼了一個月,7.29-9.9/10。這種放假模式讓印象君腦補了一個畫面:你在學校的教室里寫字算數(shù),我在海濱的沙灘上拍照散步。
德國各州放假安排一覽
德國人有多少天帶薪休假
帶薪休假有多長?
相關數(shù)據分析機構收集來自德國雇員的共200676份信息,根據他們所在的州、行業(yè),公司規(guī)模和年齡進行分析比對得出結論:20__年,德國雇員的平均年假是28.9天,是的,你沒有看錯,而且這28.9天還不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哦。來看看各州的情況,巴登符騰堡州以平均29.1天的年假天數(shù)位列第一,而薩克森州則以27.5天墊底。如果再加上法定節(jié)假日,巴伐利亞州則以平均41.8天之多的年帶薪休假日把巴符州(41.4天)擠下第一位的寶座。緊隨其后的是薩爾州(40.4天),北邊的三位“難兄難弟”梅前州(37.8天)、勃蘭登堡州(37.7天)和柏林(36.8天)實名羨慕南方的小伙伴啊。
那么有人問了,年假天數(shù)所呈現(xiàn)出的南北差異,根源在哪里呢?這其實與經濟結構有關,德國南部有很多大企業(yè),這些大型企業(yè)往往都遵從勞資協(xié)定,但是一些中小企業(yè)就不一定了。因此企業(yè)越大,年假越多。擁有超過兩萬人的企業(yè),平均帶薪年假是29.8天,而僅有5人以下的小企業(yè)平均年假為27.3天。此外,按行業(yè)來排序,零售業(yè)年假最多,平均30.3天,接下來的是行政和銀行業(yè),29.8天。最累的當屬餐飲酒店從業(yè)者(26.6天)和電話客服人員(26.3天)。
最受德國人歡迎的度假勝地
夏天、陽光、沙灘和大海,這四個詞喚起了德國人對于假期的美好憧憬。如果問及德國人的休假愿望,大部分人會不假思索地說:“躺在沙灘上、曬日光浴、享受美食、游泳、放空...”。根據20__-20__年的統(tǒng)計,位于梅前州的波羅的海海岸是德國人最愛去的地方,特別是近兩年熱浪襲擊歐洲,北部海邊成了避暑天堂。此外,巴伐利亞、北海海濱、柏林也都榜上有名。
選擇出國爽歪歪,西班牙、意大利和奧地利是德國人首選的三大目的地。近兩年,跳出歐洲選擇遠途旅行的人也越來越多,美國、非洲、亞洲都是異域風情的所在。另外,一個新的趨勢正在顯現(xiàn),健康度假方式---運動、療養(yǎng)和美容也逐漸成為時尚。
出去浪,德國人熱情不減
雖然大家都在談全球經濟下行,但20__年德國人出去浪的熱情依舊不減,據德國旅游業(yè)聯(lián)邦協(xié)會的數(shù)據顯示,德國人今年1月到4月共出行4.08億天,比去年同期增加約500萬天,增幅約1.2%。
旅行的天數(shù)增多,花費自然少不了。據統(tǒng)計,20__年平均每個德國人為度假花費了1250歐,與十年前相比,增長了近300歐。在之后的年份里,約50%的德國民眾都有固定的度假計劃,預計花在度假上的費用還會再創(chuàng)新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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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人是世界上最愛休假、旅游的民族之一。一年中,德國人享受的假日近150天。德國政府一向鼓勵員工帶薪休假,但對自動放棄帶薪休假權的員工不予經濟補償。有了法律的堅實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行,帶薪休假在德國一直能夠得到切實的實施,同時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拆安排休假日期。人性化的分散帶薪休假制度,避免了集中休假的弊端以及因為人群聚集所帶來的各種副作用,使人們能夠更加從容、愜意地度過假日時光。
休假權被視為基本人權
在德國,休假權被視為一項基本人權,同就業(yè)權、名譽權一樣,神圣而不可侵犯。德國的假期也名目繁多令人瞠目結舌。在德國,除了每周五天工作制所帶來的全年104天常規(guī)休假之外,每人每年還享有30至40天的帶薪休假,再加上法定節(jié)假日,如新年、“五一”勞動節(jié)、德國統(tǒng)一日和圣誕節(jié)、復活節(jié)、升天節(jié)、降靈節(jié)等宗教節(jié)日,假日總和超過150天。其中除了10月3日德國統(tǒng)一日是國家規(guī)定的全國性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其他節(jié)日均由各州自行決定。因此德國16個聯(lián)邦休假日各有不同。
放棄休假權不予經濟補償
除了法定節(jié)假日外,聯(lián)邦休假法也對雇員的帶薪休假問題給予明確規(guī)定。早在上世紀40年代德國就立法規(guī)定,除法定節(jié)假日之外,德國境內所有企業(yè)、機構必須給予員工每年至少12天的帶薪休假待遇。1963年,受法律保護的帶薪假期達到至少18天。而現(xiàn)行的聯(lián)邦休假法規(guī)定,所有雇員都享有法定24個帶薪休假日。而實際生活中員工的帶薪休假往往長達30至40天。德國政府一向鼓勵員工帶薪休假,對自動放棄帶薪休假權的員工不予經濟補償。有了法律的堅實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行,帶薪休假在德國一直能夠得到切實的實施,休假已經成為德國人生活中一項必不可少的活動。而德國這種帶薪休假制度也已成為歐盟成員國的普遍做法,因為“休假后,員工身心得到放松,對單位和員工都有利”。
新興假日增多一舉多得
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新的文化項目的誕生,一些具有德國特色而且為德國帶來國際聲譽的節(jié)日越來越受到德國人以及世界各地游客的青睞,比如狂歡節(jié)、啤酒節(jié)、文化節(jié)等。以全世界規(guī)模最大的民間節(jié)日之一的慕尼黑啤酒節(jié)為例,每年的啤酒節(jié)從9月中旬的第一個星期六開始到10月的第一個星期日結束,一般歷時16天左右,參加者達到六七百萬人。不僅包括德國各地的人士,還有來自歐洲各國以及北美、亞洲等地的游客。既起到了弘揚民族文化,使人們從繁重的工作中得到徹底放松的作用,同時又能促進地區(qū)經濟發(fā)展,可謂一舉三得。
分散休假方便出游
德國人休假的最大特點是靈活性強。德國法律規(guī)定,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拆安排休假日期,但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須達到12天。在德國,雇員可以提前和雇主協(xié)商自己的帶薪休假時間。有孩子的家庭一般都在孩子放假期間度假旅游。德國的16個聯(lián)邦州幾乎每個州的學校放假時間都不一樣。另外,各州學校的圣誕節(jié)和復活節(jié)等假期也不盡相同。家長們可以根據孩子的放假時間提前同雇主協(xié)商何時休假。為了使本單位的工作不被間斷,雇主也會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分散休假。這樣的時間安排,既保證了各個單位工作能夠順利進行,員工帶薪休假得到落實,同時也使人們的旅游時間相互錯開,對旅游景點和交通也不會造成過大壓力。因此,雖然德國的假期種類繁多,但是很少出現(xiàn)旅店客滿、交通堵塞、人山人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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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人的假期實在令小編羨慕不已,時間長本就能任性計劃,到周邊國家更是如同串門一樣輕松,簡單收拾行李,開著自己的小跑就去了。那么今天咱們就來聊聊德國人爽翻了的帶薪休假。
學生錯峰放假
夏季是德國人集中度假的時間,他們最熱衷的自駕游讓高速公路也隨著度假旺季的到來而忙碌起來。很多家長選擇在夏季休假也是為了陪伴放暑假的孩子們。為了能讓大家都順利出行,德國各州協(xié)調一致,學生錯峰放假。比如今年下薩克森州最早放假,6.23-8.3,而巴伐利亞的孩子們還得眼巴巴地盼上一個月,7.30-9.12。
“休假”一詞的來源
德語中“度假”所對應的單詞是“Urlaub”,這一單詞源于“erlauben”,譯為允許。大約100年前,與現(xiàn)在一樣,雇員想休息,需要向雇主請示,但當時大部分人都沒有權利享受休假。休假是一種極其特殊的例外情況,比如用于獎勵工作極為出色的員工。近100年來,休假制度和人們對于休假的理解已經徹底改變了。
德國人有多少天帶薪休假?
100年前,休假制度還沒有普及,經過100年的發(fā)展,德國人越來越重視在勞資關系中自己的利益,休假天數(shù)也隨著人們自我意識的提高而增長。據統(tǒng)計,截至20__年,德國法定帶薪休假為20天,根據各州情況,法定節(jié)假日約為10天,經調查,德國雇員的平均帶薪休假為29天。在歐洲范圍內,這一帶薪休假水平處于中游。不過根據工作年限的不同,休假天數(shù)也有差距,老員工可能有38天假期,而剛步入職場的年輕人有時為了工作也不得不放棄幾天。
度假主題歡樂多
夏天、陽光、沙灘和大海,這四個詞喚起了德國人對于假期的記憶。如果問及德國人的休假愿望,大部分人會不假思索地說:“躺在沙灘上、曬日光浴、享受美食、游泳、放空?!辈贿^一個新的趨勢也正在顯現(xiàn),健康度假方式---運動、療養(yǎng)和美容逐漸被崇尚。
最受德國人歡迎的度假勝地
德國人對于度假地點的環(huán)境要求比較高:空氣好,水質好,安靜以及優(yōu)美的自然風光。那么德國人最熱衷的旅游盛地是哪里呢?根據20__年的統(tǒng)計,63.1%的德國人選擇在國內度假,36.9%的人選擇出國爽歪歪。那么在選擇出國的人中,奧地利憑借地緣優(yōu)勢排在最多德國人造訪的旅游盛地之首,其次是西班牙、意大利,荷蘭和土耳其。
我們發(fā)現(xiàn)德國人還是很愿意去西班牙的。選擇出國度假的德國人在西班牙呆得天數(shù)最多,花費自然也就最多。馬略卡島位于西班牙東部,早前就有很多德國人在島上購置房產,甚至不少人開玩笑說馬略卡島是德國的第17個聯(lián)邦州了。
馬略卡島
說到本土旅游,巴伐利亞州的受歡迎程度無其他州可及,高山,碧水,魅力名城慕尼黑和路德維希二世的大作新天鵝堡都留住了德國游客的芳心;巴伐利亞州的鄰居巴登-符騰堡州也不遜色,就連很多中國游客去德國都一定要光顧這里的黑森林和博登湖,可以說是美得不像凡間。
新天鵝堡
博登湖
南部兩大洲可謂平分春色,而熱愛陽光沙灘的德國人怎么能忽視了北邊的度假資源呢---頻臨北海的石荷州及瀕臨波羅的海的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這里的海灘緯度較高,絕對能把暑熱甩在身后。躺在沙灘蓬椅上,沐浴著陽光,喝著沙棘汁,就讓時間這樣流逝著…
德國人為度假花了多少錢?
據20__年的統(tǒng)計,德國人從來沒在度假這一項上花過這么多錢,看來是又創(chuàng)新高了。只計算5天以上的度假,德國人就花掉了約6,700,000,000歐元,平均每人花費958歐元。在之后的年份里,約50%的德國民眾都有固定的度假計劃,看來只要世界局勢還是穩(wěn)定的,德國人花在度假上的費用就還會上升。
2025年勞動法如何規(guī)定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什么范本七
首先說荷蘭的帶薪假期,其數(shù)量應該算是比較多的國家了。荷蘭政府規(guī)定只要是企業(yè)的員工,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有些企業(yè)的帶薪假期甚至長達27—28天。但是這和德國比起來都不算什么,德國的帶薪假期一年為30多天,所以加上雙休日以及各種復活節(jié)、感恩節(jié)等節(jié)假日,德國確實是可以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
荷蘭的休假福利政策還體現(xiàn)在“彈性工作制”上,所謂彈性工作其實就是為員工提供更多的選擇。舉例來說,在荷蘭每周一很多商店,小型的企業(yè),都在上午11時,甚至下午1時才開始營業(yè),所以在享受了雙休后晚睡的員工們還可以睡個懶覺。在這點上德國可能沒有多少變通,但是德國基本上所有的企業(yè)員工都可以任意調休,下班時間非常自主,基本沒有加班的現(xiàn)象。對于德國人來說,工作要看效率一天八小時如果做不完這一天的工作只能說明工作效率不高。
再說荷蘭的“彈性工作”,荷蘭大部分企業(yè)都雇傭非全職員工,在這點上可能比較適合年輕媽媽——每周工作2—3天,既有更多時間和精力照顧孩子,又不完全脫離社會,還能獲得經濟收入。如果不市需要照顧孩子的其他非全職員工也可按比例享受帶薪年假。說到生育問題,我們再來講一下德國對于女性企業(yè)員工在生育方面的福利,德國法律嚴格規(guī)定:企業(yè)禁止讓孕婦在產前六周,產后八周上班,也就是德國的帶薪產假差不多是在預產期前一個半月開始,并且產后哺乳假期也有將近兩個月之久。特別注意,這些假期都是帶薪的。由于出生率低老齡化嚴重,德國對于生育方面的福利還有——無論收入狀況如何只要是德國國籍的居民可以享受每個月為第一個子女領取50歐元的補助。二胎翻倍也就是第二個孩子可以領取每個月100歐元,第三個孩子250歐元,第四個是500歐元......如果你生了7個寶貝的話,那這個家庭每個月可以領取5000歐元。這筆補助一直持續(xù)到孩子27歲!!! 但是在德國基本沒有人為了領補助而瘋狂生小孩,所以盡管如此德國的老齡化問題依然存在。
德國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福利,就是對于夫妻不在一個城市里面工作,如此國家是要給錢的。還有就是那些工人回家探親,路費均由勞動局支付。假如工人不想兩地分居,要妻子搬過來甚至舉家遷徙,這筆搬家費也是由國家承擔。
再說一下病假吧,在荷蘭,員工二天的病假屬于無薪假期,不需要什么證明,也就是說如果你覺得你今天不是很舒服,只需打個電話回工作單位請假就可以。如果超過三天的病假是帶薪的,因為這個薪金是由保險公司支付,但必須要醫(yī)生證明。并且保險公司會抽派職員上門查看你是不是真的生病,而且嚴重到必須臥床休息。如果撞巧上門檢查而你又不在家,除了拿不到那一天的薪水,還有可能由于沒有合理的解釋而被罰。
說了休假制度再說說“工傷”;荷蘭政府法律規(guī)定每個企業(yè)都必須聘請醫(yī)療顧問,負責檢查和監(jiān)督雇主為員工提供符合人體健康要求的工作場所及相應設備。像辦公家具的尺寸,椅子的角度,電腦與人的距離等等,都有詳細規(guī)定。甚至規(guī)定,員工不可以在電腦前連續(xù)工作6小時以上,員工每工作兩小時必須有十五分鐘休息,這叫咖啡時間,午餐時間為一小時。如果超過這個限度就屬于在傷害員工,是可以申請工傷賠償?shù)?。因為在荷蘭,除了肢體重復性勞損算工傷外,因工作壓力過大而引起的抑郁、焦慮、煩躁、失眠等心理疾病都可以算工傷。生病的員工可以在家休息,也可要求雇主進行內部工作調整及改善工作條件等。甚至如果因此而完全無法工作,第一年的休養(yǎng)期,雇主要繼續(xù)向員工支付全額工資,一年后,經醫(yī)療機構評估,如果員工身體仍然無法適應工作要求,則可進入社會福利系統(tǒng),領取生病前工資額的70%。
德國主要體現(xiàn)在工傷事故保險方面,在德國企業(yè)就職的員工無需繳納保險費,一旦發(fā)生事故,由保險機構負責提供全部賠償金。除了保險公司要賠償,公司負責人也要賠錢。所以德國很少有什么機器事故、吃人電梯之類的問題。因為老板會定期檢查機器情況,甚至更換新的機器,因為如果總是發(fā)生工傷事故,企業(yè)是賠不起的。這筆錢遠遠超過了檢修機器更新機器的費用。
即使有這么優(yōu)越的福利條件,可以給偷懶提供各種的保障,但是德國也好荷蘭也好,他們在工作時間內的狀態(tài)和自覺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是不會有改變的。在工作中的每一分鐘他們都百分之百用心,很少人浮于事。在德國醫(yī)院里,全天上班時間,你不會看到任何一個醫(yī)生會掏出私人電話來。這個高福利的國家國民同樣也承擔著高額的賦稅,但是德國是一個勤勞的民族,甚至很多國民放棄了國家的補助優(yōu)惠政策,自力更生,不愿意為國家增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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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帶薪休假制度概況
帶薪假又稱年假,《德國聯(lián)邦休假法》第三條規(guī)定,員工應享有每年不低于24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其中,工作日不含周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需要注意的是,這項規(guī)定是根據每周6天工作制的情況來確定的,對于每周5天工作制的工作,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帶薪休假期應當是每年不低于20個工作日。
每位員工,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小型工作者或者學生工,只要工作時間滿1個月,都有權享受帶薪休假。
上述關于帶薪假期的規(guī)定只是法定最低標準,在個人和集體勞動合同中勞資雙方可以商定更多的帶薪休假天數(shù)。
休假權
全職員工如何正確行使休假權?
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全部假期必須在工作至少6月后才能得到批準。如果工作未滿6個月,依法可以申請部分帶薪假期,即每工作滿1個月可以申請1/12 的年假。
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也依法享有帶薪休假權,但不能申請全部假期,只能根據工作時間申請部分休假。
批假原則
公司批準員工休假的基本原則:
尊重員工意見,并盡量確保假期的連貫性。
員工在申請假期之前也要考慮公司運營情況或部門其他同事的休假情況。
在特殊情況下或有正當理由時,公司可以拒絕員工的休假申請。
優(yōu)先休假權:
比如一個部門的幾個員工都想在學生暑假期間申請假期,公司會首先考慮有孩子的父母。
有效期
帶薪休假的有效期間:
一般來說,員工當年的帶薪假期應該在本年度休完,最遲不得晚于下一年度的3月31日,特殊情形下可以推遲到下一年度的12月31日。
員工在休假期間生病,不能單獨決定向后順延目前的假期,而需要立即和公司溝通。
在有醫(yī)生診斷書的情況下,生病的天數(shù)不屬于假期,員工之后還可以申請相應天數(shù)的假期。
其他類型員工
其他類型員工的合法休假權:
兼職員工與全職員工享受同樣的休假權利,在行使休假權時也必須遵守與全職員工同樣的法律規(guī)定。
迷你工作者和學生工在法律上被視為兼職員工,也依法享受與全職員工同樣的休假權利,在行使休假權時也必須遵守與全職員工同樣的法律規(guī)定。
這三類員工享受帶薪假期天數(shù)的權利取決于他們每周的工作天數(shù),而不是工作時間。
以每周6天工作制,一年24天帶薪休假日為例,計算結果如下:
上述算法是針對每周工作天數(shù)有規(guī)則的兼職人員,對于每周工作天數(shù)無規(guī)則的兼職工作人員,其假期的計算方法如下:
兼職員工的年度帶薪休假天數(shù) = 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的年度帶薪休假天數(shù)兼職員工年度實際工作的天數(shù)/公司年度工作天數(shù)
實習生
實習生的休假權利
自愿實習的實習生享有法定休假權:
在自愿實習的情形下,實習生被依法視為“正常” 雇員,不論其報酬如何,都依法享有休假權利。
原則上,在實習期間對帶薪休假的要求得從至少1個月的實習期限開始。
實習期超過1個月,實習生每月可享受2天的帶薪休假。6個月的實習過程中,累計享受12天的帶薪休假。
義務實習的實習生不享有法定休假權:
如果實習生的實習是學校規(guī)定的必修實習,該實習的主要目的是獲得專業(yè)知識、技能和經驗,根據法律規(guī)定,這類實習生不享有法定的休假權利。
在實踐中,實習生可以與公司就實習的報酬和休假權問題予以溝通,最大限度的爭取個人權益。
2025年勞動法如何規(guī)定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什么范本九
適逢到德國后的第三個法定假日Fronleichnam(基督圣體節(jié)),為Pfingstsonntag(圣靈降臨節(jié))后的第二個星期四,每年放假日期并不確定,只在幾個聯(lián)邦州為法定假日。在短短不到一月時間內已經是第三次法定假日,不禁對德國的休假制度充滿了好奇。在Berlitz的語言培訓班上詢問了Frau Marina 和Frau Markis關于休假的問題,F(xiàn)rau Marina是個西班牙人,在德國生活已經二十多年,講到德國的假期也是要好于西班牙。Frau Markis是個中國通,特別對Daoismus(道教)及Fengshui(風水)感興趣,她的大女兒也曾在北大留學并嫁了個韓國人。她們二人對德國休假作了簡要的介紹,德國的法定假日可分為staatlich(國家的)以及religi?s(宗教的)。religi?s(宗教的)主要指katholisch (天主教的)和evangelisch(新教的)。
staatlich(國家的)法定假日包括元旦、國際婦女節(jié)、勞動節(jié)、國慶日,剩下的全部為religi?s(宗教的)節(jié)日,總共14個,狹義的講evangelisch(新教的)節(jié)日,也可稱作christlich(的)主要包括Ostern(復活節(jié))及Weihnachten(圣誕節(jié))。其余的節(jié)日為katholisch (天主教的)或兩者共有。廣義上說,這些節(jié)日均屬于christlich(的)。因為在華人社會里,christlich(的)專指evangelisch(新教的)。
從以上可看出,在德國或歐美,宗教節(jié)日占有極其重要的色彩,也極大的影響了社會生活,盡管現(xiàn)如今的德國年輕人也有越來越多的無神論者,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信徒需繳納Kirchensteuer(信仰稅),且數(shù)額不菲,可見信仰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由于14個宗教節(jié)日里,周日占用了三個,圣誕有兩天節(jié)假日,因此宗教節(jié)假日最多合計為12個工作日(在節(jié)假日與周末不重合的情況下,部分節(jié)日為部分聯(lián)邦州法定假日),外加4個staatlich(國家的)法定假日,總共為16個工作日,已相當可觀。當節(jié)假日與周末相連或中間只有一個工作日時,許多上班族會將帶薪休假日用一天Brückentag(橋梁日),以合成一個短暫的小假期。這樣在一年之中就形成了六到七個假期。每到這時,馳騁在德國高速公路上的房車絡繹不絕,給人一種“全民休假”的印象。
路邊的小房車,非常方便
德國《聯(lián)邦休假法》規(guī)定,每人每年還享有至少24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剩余的假期可以用到圣誕節(jié)以連休長達半個多月(一般從12月20日至1月5日)。 重要的是大多數(shù)的德國企業(yè)都嚴格遵守法律規(guī)定,保證了休息時間。
此外,有意思的是,在產假假期上,更是將眾多國家遠遠的甩在了身后,政府給產后不工作的媽媽,免費買3年的養(yǎng)老保險。夫妻加在一起可以有三年的帶薪帶孩子假期,雙方都可以請假回家?guī)Ш⒆印rau Marina介紹到一般產假第一年會有工資的80%,第二年和第三年為工資的60~70%。盡管這樣,德國的生育率也并不高,近年來的人口增長主要為難民以及東南歐、土耳其的大量移民。
由以上可以看出,一年的普通假期可分為法定假日(16天)、帶薪休假(24天)、周末(104天),合計為144天。這只是法律規(guī)定最少的休假時間,實際中的公司及企業(yè)大多多于24天,所以,在德國,一年中休息半年一點不是開玩笑,而且做到了真正的全民休假,在周日或法定節(jié)假日里,大部分的商店、超市以及服務性行業(yè)都是不營業(yè)的,生活必需品須提前買好。與國內不同,越是節(jié)假日,在街上或鬧市區(qū)都是冷冷清清的,大多人在家休息或外出度假。
2025年勞動法如何規(guī)定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什么范本十
帶薪假又稱為年假,《德國聯(lián)邦休假法》中對員工享有的最少帶薪假天數(shù)有明確規(guī)定:一周5天工作制的員工,每年帶薪假不得少于20天。
除了法定最低帶薪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里往往還給出額外的福利帶薪假。德國服務行業(yè)工會的一項最新調查表示,德國各行業(yè)員工年假平均高達29天。
《休假法》里還有一條特殊規(guī)定,即每年至少有一次休假,其長度不得少于12個連續(xù)工作日。
該項規(guī)定的初衷是為了防止出現(xiàn)員工每周休假1至2天的情況妨礙用人單位日常工作運行。
因此度假對許多德國人來說都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時光,大多早在年初就已經精心策劃。
75%的德國人每年至少出門旅游一次
旅程平均天數(shù):13天
職員每年有26至30天假期
62%的人們希望在假期中得到休息,25%的人希望有所體驗
三分之一的德國度假客呆在自己國家
最喜愛的歐洲旅游目的地:西班牙、意大利、奧地利、土耳其
最喜愛的海外旅游目的地:美國、加拿大、泰國
德國人乘坐郵輪人次全球最多
交通工具:小轎車47%,飛機39%
2025年勞動法如何規(guī)定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什么范本十一
(一)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
根據國家勞動法,為了維護員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在公司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
第二條 公司員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員工請事病假累計15天以上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五條 公司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統(tǒng)籌安排員工年休假。員工休年休假需提前一個月遞交申請表,店面銷售主管以下人員可向店經理遞交申請初審,交人事培訓部審核批準;店面銷售主管及以上人員通過店經理呈送副總裁審核,董事長審批;辦公區(qū)文員及各部門管理者交人事培訓部審核,副總裁審批。批準后的申請表交人事培訓部存檔備查。
第六條 年休假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不能連休;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間任何部門不安排人員休年休假。
第七條 年休假在1個自然年度內原則上最多分三次休完,每次不能超過五天,不能跨年度安排。特殊情況經公司相關領導批準后酌情處理。
第八條 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與員工本人協(xié)商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公司按照該員工日基本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九條 員工與公司因年休假發(fā)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第十條 公司原有休假制度如與此制度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2025年勞動法如何規(guī)定年休假制度 休假制度主要包括的內容有什么范本十二
(一)
第一條為了實施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 (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年休假天數(shù)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規(guī)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
第六條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條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shù)多于其年休假天數(shù)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shù)少于其年休假天數(shù)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shù)。
第八條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xiàn)條例第四條第 (二)、 (三)、 (四)、 (五)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條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第十條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fā)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guī)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shù)。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shù)不再扣回。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年休假天數(shù)、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勞務派遣單位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條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shù)多于其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當協(xié)商安排補足被派遣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監(jiān)督檢查用人單位執(zhí)行條例及本辦法的情況。
(二)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 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發(fā)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權威解答記者問】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就《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答記者問)
1、條例出臺背景
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國勞動制度的普遍做法。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我國的年休假制度建設。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fā)了《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yè)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加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職工年休假的天數(shù)要根據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qū)別,最多不得超過兩周。
全國人大常委會1994年7月制定的勞動法和2005年4月制定的公務員法,都對職工休假事項作了原則規(guī)定,職工的休息權利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同時,從近年來的實踐看,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目前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僅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和一部分團體、企業(yè),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yè)、團體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沒有實行年休假;在已經實行年休假制度的單位,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許多職工實際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職工因單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沒有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廣大職工和社會各界普遍呼吁盡快健全我國的職工年休假制度。
**年8月,法制辦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約請有關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通過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將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從反饋的意見看,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黨的十七大閉幕不久國務院就著手健全年休假制度,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這是國務院認真踐行科學發(fā)展觀、高度關注民生、科學民主決策的又一重要舉措。各方面對通過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年休假制度給予了充分肯定,對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表示贊同。同時也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我們根據這些意見和建議對《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報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這里需特別說明的是,條例的起草得到了各地、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對此,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2、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天數(shù)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shù)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我們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后認為,要求增加休假天數(shù)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與我國現(xiàn)階段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企業(yè)等單位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因此,條例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guī)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4、不能休年休假的補償
目前,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條例規(guī)定職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單位除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支付相應的補償。對于補償?shù)臉藴剩谡髑笠庖娺^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guī)定。據此,條例規(guī)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